洛阳不语IP属地:山西·阳泉 发布于13分钟前
火星西路7号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(ji)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(🐐)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(🔘)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(🍞)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(🍏)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(🕡)权收费”,一名(💗)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(pan)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(niao)人公司向(🍮)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(📨)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(yin)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(quan)理应由音集(👶)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(😍)集(ji)协负责向索赔(pei)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(gong)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(🔔)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(xu)纳(na)入音集协(xie)的(de)账目(😈)(mu),此外鸟人(ren)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(zhong)以和解(🕑)收尾,和解的(de)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(ya)平利用职(zhi)务之(zhi)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(🦑)月(🐛)日中(zhong)国(guo)裁判文书网公布的(de)一份民事判(💄)决书显示(shi),鸟人公司(🌶)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(☕)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(⛳)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(ji)体管理条例(👉)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(📆)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(😈)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(shi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