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可以留下IP属地:山东·德州 发布于45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(tui)广有限(xian)公司(下称“鸟(niao)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(guo)音集协,向收取(🕺)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(yan)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(🚑)来由鸟人公司向(🥅)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(da)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(yin)集协的会(🌱)员,其音乐作品版(ban)权理应由音集协(xie)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(🤗)(ji)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(suo)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(♎)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(🤸)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(💡)最终(🖋)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(🍸)必然是向鸟(niao)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(si)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(🍆)民事判决书显示(🖐)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(⏳)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(👝)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(🛒)的赔偿费用(yong)。 关于究竟应(ying)由(🏃)音集(ji)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(de)矛盾(dun)在这一案(🚁)件中也有所(suo)体现:上述会所(suo)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(ji)体管理条例》第(di)二十条规定,本案(an)原告(🐝)应为中(🍘)国音像著作(zuo)权(quan)集(📙)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(shi)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